高雄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經工字第11134517101號
主旨:公告「高雄市政府委託公民營事業辦理楠梓產業園區開發、使用收益處分及管理計畫」甄選結果。
依據:
一、產業創新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二、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
三、其他相關法令。
公告事項:
一、標的名稱:「高雄市政府委託公民營事業辦理楠梓產業園區開發、使用收益處分及管理計畫」。
二、甄選方式:本府邀集專家、學者及府內人員組成甄選會,依「高雄市政府委託公民營事業辦理楠梓產業園區開發、使用收益處分及管理計畫」甄選須知辦理甄選。
三、決標方式:序位法。
四、決標日期:111年8月8日。
五、優勝廠商: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