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7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經產字第11431864500號
主旨:為配合金管會辦理「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需要,茲劃定公告「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高雄專區範圍」。
依據:金融業申請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業務作業原則。
公告事項:
一、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高雄專區範圍:新興區中正路以南、民族路-民權路以西、復興三路以北、亞灣園區(含)以東(以上均含兩側相鄰街廓)。
二、有關旨案相關釋疑或補充說明事項,均公告於本府經濟發展局網站(https://edbkcg.kcg.gov.tw/),歡迎上網查詢。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府經濟發展局(電話:07-3368333#2155、315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