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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高雄市和發產業園區產一用地C2-9坵塊出租作業及修正C3-4坵塊面積,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03-11 13:49 資料來源:工業輔導科

    高雄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9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經工字第11030768901號
    附件:坵塊位置圖,面積及租金表

    主旨:公告高雄市和發產業園區產一用地C2-9坵塊出租作業及修正C3-4坵塊面積,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依據:
    一、產業創新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二、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公告事項:
    一、C2-9坵塊面積1,428平方公尺及C3-4坵塊面積依分割重測後實際數值調整為9,745平方公尺,坵塊位置圖及租金如附件。
    二、受理申請之程序與規定依本府109年10月29日高市府經工字第10935118201號公告內容所附之高雄市和發產業園區產業用地(一)土地出租手冊辦理。
    三、公告地點:本府公布欄(含電子網站)、本府經濟發展局公布欄(含電子網站)、本市大寮區公所。

    上版日期:1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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