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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110年度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依公告事項辦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01-12 17:14 資料來源:工業輔導科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高市經發工字第11030049000號
    附件:110年度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

    主旨:有關「110年度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依公告事項辦理。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110年度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如附件,加乘自99年至109年之消費者物價指數比率為109.4%,並溯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
    二、本公告即日起於本局公佈欄及本局網站(http://edbkcg.kcg.gov.tw)、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公佈欄及所屬網站(http://ksbc.kcg.gov.tw)同步公告。

    上版日期:1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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