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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補充說明「仁武產業園區產業用地土地出售作業」受理範圍內原土地所有權人(除台糖公司外),有關貸款優先清償與代辦產權移轉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同意書產權移轉文件。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3-17 17:05 資料來源:工業輔導科

    高雄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經工字第11130972500號

    主旨:公告補充說明「仁武產業園區產業用地土地出售作業」受理範圍內原土地所有權人(除台糖公司外),有關貸款優先清償與代辦產權移轉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同意書產權移轉文件。
    依據:
    一、產業創新條例暨其施行細則。
    二、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三、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
    四、高雄市仁武產業園區產業用地土地出售手冊。
    公告事項:
    一、為使仁武產業園區內原所有權人申購本園區產業用地時,能順利申請信用貸款及完成使用保證金,另貸款銀行亦可獲得債權保障,爰申請人如向行庫辦理貸款者,得簽署貸款優先清償與代辦產權移轉文件及貸款抵押權設定登記同意書,本府得配合申請人之請求發函通知該指定行庫,後續依申請人同意書所載內容辦理。
    二、本補充公告適用公告辦理仁武產業園區產業用地土地出售作業,並自公告日起1個月內受理仁武園區範圍內原土地所有權人(除台糖公司外)之申請(本府110年12月1日高市府經工字第11035626800號公告)等受理申請之購地案件。
    三、凡對上開公告事項有疑問者,請向本府經發局(電話:07-3368333#3912)或揚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7-2236818,電子郵件:yskhh8899@gmail.com)洽詢。

    上版日期:1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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