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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依公告事項辦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1-24 08:31 資料來源:工業輔導科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高市經發工字第11330450201號
    附件: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

    主旨:有關「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依公告事項辦理。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如附件,113年度費率計算加乘自111年至112年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幅度比率為117.43%,並溯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
    二、本公告即日起於本局公佈欄及本局網站(https://edbkcg.kcg.gov.tw)、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公佈欄及所屬網站(https://ksbc.kcg.gov.tw)同步公告。

    上版日期:1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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