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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113年度受理「高雄市政府補助商圈推廣活動實施要點」商圈組織資格審查,並自公告次日起至113年10月4日止受理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9-10 15:52 資料來源:商業行政科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市經發商字第11335037600號

    主旨:公告113年度受理「高雄市政府補助商圈推廣活動實施要點」商圈組織資格審查,並自公告次日起至113年10月4日止受理申請。
    依據:高雄市政府補助商圈推廣活動實施要點。
    公告事項:
    一、未曾接受本局輔導且補助之商圈組織應於113年10月4日17時前檢送申請書(一式5份)向本局提出申請,相關申請方式及文件請至本局網站(首頁>資訊專區>公告)查詢及下載。
    二、公告地點:本局網頁(首頁>資訊專區>公告)。

    上版日期:113-09-10 下版日期:1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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