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高市經發工字第10733114301號
附件: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下水道各管制項目之進廠限值(修正對照表)、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污水處理收費費率及計算各1份
主旨:公告修正「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下水道各管制項目之進廠限值」、「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污水處理收費費率及計算」,並自公告日施行。
依據: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下水道管理辦法第13條、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本次「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下水道管制項目之進廠限值」、「高雄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污水處理收費費率及計算」修正內容,說明如下(詳如附件):
(一)油脂:刪除動植物性油脂(30mg/L)及礦物性油脂(10mg/L)兩項目,增訂油脂(正己烷抽出物)進廠限值為30mg/L。
(二)溶解性鐡:進廠限值為10mg/L,刪除該項之基本處理費,新增為水質處理費項目內。
(三)鋅:進廠限值為5mg/L,刪除該項之基本處理費,新增為水質處理費項目內。
(四)硼:原進廠限值為1mg/L,參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放流水標準,修訂為5mg/L。
(五)有關下水道系統進廠限值之項目名稱、收費費率及計算之內容名稱,配合環保法令規定放流水標準(項目名稱以中文呈現)進行修正。
二、本公告即日起施行,並於本局公布欄、岡山本洲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公布欄及所屬網站(http://edbkcg.kcg.gov.tw、http://ksbc.kcg.gov.tw)同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