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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本局「113年淨零碳排課程補助計畫」,並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受理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7-10 16:41 資料來源:公用事業科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市經發公字第11333708200號
    附件:113年淨零碳排課程補助計畫文件1份

    主旨:公告本局「113年淨零碳排課程補助計畫」,並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受理申請。
    依據:本局「113年淨零碳排課程補助計畫」。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受理申請單位為本府環境保護局,旨揭計畫內容詳如附件,相關申請方式及文件請至本府經濟發展局網站(首頁>資訊專區>公告)查詢及下載。
    二、公告地點:本局網頁(首頁>資訊專區>公告)。

    上版日期:113-07-10 下版日期: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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