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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3年10月9日經工字第10304604730號公告「可燃性高壓氣體」為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之危險物品,並自中華民國103年11月1日生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11-20 08:58 資料來源:工業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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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版日期:103-10-14 下版日期:1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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