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高市經發工字第11533928901號
主 旨:公告「高雄市仁武產業園區管線埋設特定設施使用費費率」,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 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高雄市仁武產業園區管線埋設特定設施使用費費率」內容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https://edbkcg.kcg.gov.tw/)。 二、公告生效日期:公告日起實施。 三、公告地點:刊登市府公報、本局公佈欄及所屬網站同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