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高市經發商字第11331498800號
主旨:公告本局「113年度第二次補助商圈推廣活動實施計畫」受理申請。
依據:高雄市政府補助商圈推廣活動實施要點。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受理申請單位為本局,旨揭計畫內容詳如附件,相關申請方式及文件請至本府經濟發展局網站(首頁>資訊專區>公告)查詢及下載。
二、本年度申請補助受理時間:
(一)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30日17時止。
(二)申請案應於受理期間送達「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逾期不受理。
三、公告地點:本局網頁(首頁>資訊專區>公告)。